中式美学,庭院“中和之美”
2024年03月06日

中国人的庭院情结自古就伴随着我们。当把庭院艺术化,就发现庭院艺术伴随着一种历史性、哲学性的深度,当思想真正进入我们的庭院生活,并且成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审美活动的不可缺失的一部分,和我们的内心和谐相处,使我们真正感到生命值得度过,并赋予我们平凡的生活,庭院艺术的创造以一种品质、深度、强度和丰富性的时候,庭院艺术才就能彰显出它神圣的意义来。所以,庭院的精神追求,应该在这个时代追寻和确认庭院自身的灵魂和意义,并体现时代精神。

艺术是创造审美形象的,而非简单墓仿和复制生活物象。故而,创造审美形象必然包含着对于形式美的追求,否则艺术的内涵就不可能得到深刻的体现,也就不可能有审美形象的出现。当然艺术形式的美也不能游离于内容,“意”要依靠“象”得到恰当的、充分完善的表现,意象必须高度统一。

意象之“象”,乃是与内容高度统一的形式。为了得到那个真正的“意”,就要超越我们所看到的事物的表象,真正的艺术所要表现的意象,不是现实物体的表象,所以“得意忘象”是审美创造的目标,意象本身的美学内涵就包含着对于日常物象的超越。庭院对于日常物象的超越是彻底的,但不是为超越而超越,其超越表象乃源于揭示本质。

实体空间只有一个,人就活动在“庭院”里,花木,座椅,水池,茶台,象被赋予了灵性,物的存在是一种诗性的言说。历史记忆、文化、精神寄托一股脑儿都在掉落在时钟里,永远地定格在了。

女主人懒懒的随意一放的茶杯,充满茶香的慵懒生活情调便灵动了起来……这不正是与宋式美学的表现形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么?这不正是突破有限的审美创造么?真正的艺不是去陈述世界的表象,而是超越世界之表象,揭示其隐藏的生命的质。

妙造自然的意象,并非可以在技术层面加以模仿和套用,所谓“一园一格”的艺术境界就在于此。许多作品用的形式也很颖,但是不能打动人心,原因就在于只拿捏了“技”,而未曾触摸及道”,是招数的展览和堆砌,称不上真正的意象,也并非真正的艺术庭院,我以为有宇宙观、人生观和审美观的圆融通达才能得以圆满。

没有“执着心”的较劲儿,没有任何“主义”的困惑,不寻找派别的归属,无宗无派、自由自在、感受自然和创造的快乐,体悟生命的,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的艺术妙境也就随之面来了。所以庭院的审美意象,是一种禅心妙,在时空的画卷里俯仰自得,收放自如,挥酒自由的妙造之笔。

“中和之美”的风格呈现,“中和之美”是儒家哲学理论上的中庸之道在美学思想中的体现,“中和之美”和“温柔敦厚”“含蓄蕴藉”一样,也是儒家美学中重要的美感形态。“中”的本质是儒家的中庸之道,所谓“极高明而道中庸,“中庸”是儒家非常重要的哲学思想,“中和之美”意指在艺术创作中避免走极端和片面性,从而达到《左传》所描述的“五声和,八风平,节有度,守有序,盛德之所同”的境界,把具有对立倾向的方面处理得恰如其分,把握适度,既不超越,又无不及,使它们趋于完美、和谐。

中国传统审美形态中的精致和优雅,非但自己的声情不能“过”,而且也不能使欣赏者产生在喜、怒、哀、乐任何一种情绪上的“过”,所谓“哀而不伤,乐而不淫”的美感体验就在于此。情感被安放在相对和谐的形式中,基本不脱离“乐从和”的基本要求。对不偏不倚于对立概念的“中和”的把握,就是对儒家独特的中正与和美感的内在要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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